問題詳情

22 下列有關稅捐稽徵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顯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可提前開徵稅捐
(B)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5 年,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但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者仍可徵收
(C)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 年
(D)依第 39 條暫緩移送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核課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Arrrlene】評論

徵收期間

Elate Chen】評論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稅捐稽徵機關,對於依法應徵收之稅捐,得於法定開徵日期前稽徵之。但納稅義務人能提供相當擔保者,不在此限:一、納稅義務人顯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二、納稅義務人於稅捐法定徵收日期前,申請離境者。三、因其他特殊原因,經納稅義務人申請者。nnnnnnnnnn納稅義務人受破產宣告或經裁定為公司重整前,應徵收之稅捐而未開徵者,於破產宣告或公司重整裁定時,視為已到期之破產債權或重整債權。

我是誰我在哪裡】評論

(D)依第 39 條暫緩移送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

NUmero】評論

「核課期間」指課稅事實(如繼承、贈與等)在一定期間內,稅捐稽徵機關得依法發單徵收或補徵稅捐之期間,若超過此期間,稅捐機關即不得再行核課。所謂徵收期間,係稽徵機關於「核課期間」內核課稅單並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後,之後即進入「徵收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