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30條: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用戶】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位階如下:憲法>法律>命令及地治法規依中標法規定法律為:法、律、條例、通則依中標法規定命令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因此➡️條例(法律)規則(命令)
【用戶】937 Jo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5.5 關於行政法的成文法源,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效力位階最高者為憲法 (B)緊急命令可能變更或取代法律 (C)行政規則規範的是機關內部秩序與運作 (D)自治規則與自治條例皆屬自治規章,故具有相同之法位階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