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為排灣族原住民,今年 60 歲;乙為非原住民,今年 55 歲。二人因膝下無子,欲收養 7 歲之非原住民丙,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人員,該如何處理?
(A)逕予登記丙取得原住民身分
(B)不受理
(C)報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
(D)報請行政院核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00885
統計:A(17),B(34),C(47),D(6),E(0)

用户評論

還不能休息】評論

根據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根據題意:丙滿七歲,而法規則是規定了兩個條件1.收養者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2.被收養之非原住民須未滿七歲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因此受理申請之戶政事務所人員作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