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ish Ga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1020123 第23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用戶】洪詩涵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3條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應將C選項的三歲改為兩歲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根據最近一次修訂且頒佈的「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 應向下延伸到幾歲?(A) 零歲 (B) 一歲 (C) 三歲 (D) 五歲修改成為根據最近一次修訂且頒佈的「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 應向下延伸到幾歲?(A) 零歲 (B) 一歲 (C) 兩歲 (D) 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