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A)契約即為終止
(B)契約溯及失效
(C)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D)未移轉之部分,契約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淑琴】評論

請參考保險法第19條。第 19 條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