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乙離婚後,甲男雖搬出乙女位在臺北市信義區的住宅,遷居到桃園市,但仍不斷騷擾乙女。離婚 2 個月後某天,甲男在新竹縣竹東鎮痛毆乙成傷,並恐嚇將予殺害。乙女甚為驚恐,乃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關於保護令之聲請與執行,何者正確?
(A)乙女只能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
(B)乙女只能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
(C)如果保護令禁止甲男接近乙宅周邊 200 公尺,執行保護令之警察不可因乙女之請求與同意,讓甲男進入乙宅
(D)違反保護令罪,屬於告訴乃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2308
統計:A(2),B(18),C(238),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暴力防治法 保護令之核發、效力及時限

用户評論

【用戶】石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D刑事罰

【用戶】石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D非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