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縣(市)政府應設地方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其組織及審議程序應如何為之?
(A)由縣(市)政府決定之
(B) 由縣(市)政府擬訂,送議會備查
(C)由縣(市)政府擬訂,報內政部核定
(D) 由縣(市)政府擬訂,報內政部備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1895
統計:A(48),B(270),C(182),D(207),E(0)

用户評論

小珍】評論

  公民投票法 980617第三十七條 (地方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議事項 )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設地方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一、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  二、第三十三條公民投票提案是否為同一事項之認定。  前項委員會委員,應包括學者專家及當地各級民意代表,其組織及審議程序,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擬訂,送議會備查。

YEN】評論

公投法§37

Jino Jhu(107普】評論

107年1月3日修正之公民投票法已經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