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 Chiang-】評論
鑑定人之所以不拘提,是因為,鑑定人具有【可替代性】。這個鑑定人不來,可另行找另一個鑑定人進行鑑定工作!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87條 (具結程序)證人具結前,應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對於不令具結之證人,應告以當據實陳述,不得匿、飾、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