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警察行為之法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交通違規人對警察機關之處罰不服時,依民國 100 年 11 月修正規定,應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 政訴訟
(B)不服行政執行斷水斷電措施,得向法院聲明異議
(C)人民權益因警察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遭受損失,應於知有損失後 5 年內提出補償請求
(D)警察人員因過失違法行使職權致侵害人民之權利,賠償機關得向該警察人員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5448
統計:A(312),B(36),C(24),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皇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 斷水斷電為事實行為 所以要一般給付之訴C 2年D公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 才能直接向該公務員求償

【用戶】天霸動霸TU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寫申論用字要精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是 異議 不是 聲明異議,聲明異議是行政執行法的用字。29條三項又說可以訴願或訴訟,但因為這裡訴願無實質意義,多是直接打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