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下列何者為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所規範需每年應至少參加經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同意之內部或外部訓練單位,辦理十二小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
(A)內部稽核人員
(B)專責主管
(C)證券商董事、監察人
(D)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困難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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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啦啦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專責單位人員及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應於充任後三個月內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金融機構並應訂定相關控管機制,以確保符合規定:1曾擔任專責之法令遵循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人員三年以上者。2.參加本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二十四小時以上課程,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者。但已符合法令遵循人員資格條件者,經參加本會認定機構所舉辦十二小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教育訓練後,視為具備本款資格條件。3. 取得本會認定機構舉辦之國內或國際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證照者。

【用戶】啦啦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專責單位人員...

【用戶】5CC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董(理)事、監察人、總經理、法令遵循人員、內部稽核人員及業務人員,應依其業務性質,每年安排適當內容及時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