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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資訊應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及刊 登採購公報。 (A)O(B)X
問題詳情
371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資訊應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及刊
登採購公報。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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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 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於得標後應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 行採購契約之責。 (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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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機關辦理採購,允許共同投標時,得規定代表廠商資格,但不得於 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 (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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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資訊得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必 要時並得刊登採購公報。 (A)O(B)X
428 機關辦理採購,允許共同投標時,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 商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 (A)O(B)X
373 機關辦理採購,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者,如於開標前取消採購,則 應刊登無法決標公告。 (A)O(B)X
374 採購公報除星期例假日、放假日及特殊情形外,按日發行。 (A)O(B)X
429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時,因共同投標協議書已經機 關審查,故應以共同投標協議書為準。 (A)O(B)X
430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 (A)O(B)X
375 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 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A)O(B)X
431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 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若於得標後變更者, 無須經機關同意,但須經共同投標廠商其他成員同意。 (A)O(B)X
376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 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不應以有3家以上廠商可供 應,即認定為無限制競爭之虞。 (A)O(B)X
432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 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若於得標後變更者, 須經機關同意。 (A)O(B)X
377 機關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比較表等資料之審查結果,其非同等品 者,機關無需敘明原因書面通知廠商。 (A)O(B)X
378 機關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比較表等資料之審查結果,其非同等品 者,機關應敘明原因書面通知廠商。 (A)O(B)X
379 機關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比較表等資料,以機關自行審查為原 則,以開會或委託審查為例外。 (A)O(B)X
380 機關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比較表等資料,應以自行審查、開會審 查或委託審查之方式之一審查之。 (A)O(B)X
381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 說明招標要求,其於招標文件提及特定之廠牌時,只須於招標文件 註明「或同等品」字樣即可,無須考量該等廠牌目前是否均有製 造。 (A)O
433 共同投標廠商之個別成員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形,依 同法第102條第3項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應刊登全體成員名稱。 (A)O(B)X
382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 說明招標要求,其於招標文件提及特定之廠牌時,只須於招標文件 註明「或同等品」字樣即可,無須考量該等廠牌之價格、功能、效 益、標準及特
434 共同投標廠商得標後各成員之履約實績,不可由共同投標廠商於驗 收後提出各成員實際履約實績證明認定之。 (A)O(B)X
383 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之同等品,於採最有利標成立評選委員會 時,應由評選委員會審查認定。 (A)O(B)X
384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採購法第26條之規定,故於 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廠牌,並無違反採購法之規定。 (A)O(B)X
385 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只要有3家以上廠商有生產 即可認定無不當限制競爭。 (A)O(B)X
435 共同投標廠商得標後各成員之履約實績,可由共同投標廠商於驗收 後提出各成員實際履約實績證明認定之。 (A)O(B)X
386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採購規格明訂產品需取得環保標 章,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 (A)O(B)X
436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押標金及保證金各由 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不得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 繳納。 (A)O(B)X
387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 說明招標要求,其於招標文件提及特定之廠牌時,只須於招標文件 註明「或同等品」字樣即可,無須考量該等廠牌是否獨占。 (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