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評論
採購契約要項(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
【繩繩雅萱】評論
四十八、 (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約金)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者 ,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 (一) 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 約金。 (二) 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 約金者,於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後發還。 (三) 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 金者,於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時應予扣抵。 (四) 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 計算違約金,不受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