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ing Chang】評論
於繼承開始後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1146: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亦同。
【Mickey Tsai】評論
繼承權利受侵害時才得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