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下列何種人員不受任期之保障?
(A) 考試委員
(B) 司法院大法官
(C)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D) 監察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4375
統計:A(24),B(166),C(611),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地方制度法第55條

用户評論

【用戶】Mars Zhe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大法官:憲法增修條文 第五條:"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代表大法官有8年任期之保障。"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指正副院長這個職務,沒有任期之保障,總統隨時可提請立院換人。"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因為大法官成員有法官與職業學者,在此是指法官這個身分才有終身職保障;大法官任期是八年,非終身職。

【用戶】蔡鎮羽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為什麼這題答案不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