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Lin】評論
楊先生 高一下 (2012/01/17 08:54):讚2人讚!現在只有法官能核發通訊監察如果知道這點不用知道釋字也行
【Heart CHou】評論
隱私權與秘密通訊權如何區分?
【鋼彈盪單槓盪鋼彈盪單槓】評論
隱私權(自憲法22條保障的「其他自由」延伸)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維基百科)…通訊相關的,屬憲法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