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我們二十年前讀同一間學校。 We were in  (7) (8)  school twenty years ago.
【題組】7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4022
統計:A(2887),B(49),C(13),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侵權責任-184I

用户評論

劉煥明】評論

第一千零五十條(離婚之要式性)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