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若與已經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度財務報告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A)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B)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C)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D)不必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發行人於股東會或董事會通過年度財務報告時,應於通過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於一個月內將年度財務報告書提供證券交易所查閱,如年度財務報告書與已經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度財務報告不一致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因此選擇(A)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