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簽稿之擬辦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先簽後稿: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B)簽稿併陳: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C)以稿代簽: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D)以上皆錯誤。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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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A)先簽後稿: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2)簽稿併陳      (B)簽稿併陳: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3)以稿代簽    (C)以稿代簽: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1)先簽後稿       (1)先簽後稿         A.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B.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C.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D.重要人事案件E.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2)簽稿併陳         A.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B.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C.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3)以稿代簽    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