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廿八條 徵信之結果應彙集整理,充分檢討,並把握重點,以客觀立場公正分析。徵信報告為授信審核主要參考依據之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授信案件於核貸前應先辦理徵信。但客戶同一性質授信(如同屬短期性),其徵信報告完成日在一年以內者,營業單位簽報授信案時,如該企業經營情形無重大變動,得逕行引用原徵信報告,不再移送徵信單位重行辦理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