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
【Gary】評論
死亡資料通報辦法 第 4 條 法院應於作成死亡資料十五個工作日內,以網路傳輸司法院,司法院應於 接獲通報後每日以網路傳輸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 醫療機構、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應於作成死亡資料七日內,以網路分 別傳輸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國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國防部應於 接獲通報後以七日為一週期,再以網路傳輸本部
【最初的夢想】評論
死亡資料通報:法院15個工作日內醫療、檢查、軍事機關7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