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小婷利用一張邊長為 10 的正方形色紙製作一個圓錐,已知他在正方形色紙中畫出最大的圓錐展開圖,如下圖所示。請問此圓錐的底圓半徑為何?(4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8503
統計:A(8),B(8),C(125),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志平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網路上找到的,參考看看~^^原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oTWIM9aTHhY.pn3O3JGSVDrl/article?mid=1415&next=1294&l=f&fid=21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1.          二元論主張國內法與國際法為相異的法領域,所規範的對象和效力性質完全不同,因此可以互相平等存在,此主張是在國際法成立初期,為了讓國際法可不受國內法優位論之影響,使能夠發展成一健全的法體系。但實際上兩者仍無法避免重疊和矛盾的部份,如國內法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然而國際法卻保障外交官的特權和豁免,所以此觀點似乎無法完全說明兩者之間的關係。2.          國際法優位一元論主張兩者應成為同樣的法律體系,並以國際法為優先,此觀點...

【用戶】Su Yu Ting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請問d不行嗎?國家沒有制定國內法 怎麼實現國際法的規範呢?

【用戶】孫秀卿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141條明文「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條約」及「聯合國憲章」兩種,屬憲法層級,應優於「國內法」之位階,除此之外,我國簽署過的「國際法」與「國內法」位階相同,如果我國未簽署之國際法,當然不受其拘束。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329號解釋文」,我國已簽署過之條約,業經立法院審議過,與「國內法」相異之部份,亦已經過修法完成,應與「國內法」無抵觸。 憲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 ,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329號解釋文要旨: 憲法所稱之條約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約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之名稱,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 其中名稱為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當然應送立法院審議,其餘國際書面協定,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亦應送立法院審議。 YAHOO知識  囡囡 ( 專家 1 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