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士不可以不弘毅,( )。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0088
統計:A(4),B(18),C(168),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createchi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426- 2條(互有優先承買權) ①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②前項情形,出賣人應將出賣條件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權人於通知達到後十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買者,視為放棄。③出賣人未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而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者,不得對抗優先承買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