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評論
A 美是和諧與比例 畢達哥拉斯學派
【小Z琦涵★考上了!感謝阿】評論
【劉子寧】評論
(A) 美是和諧與比例:畢達哥拉斯學派(B)鮑姆嘉登:美學之父德國哲學家《美學》一書的出版,作爲一門獨立的學科正式宣告成立。認爲人類的心理活動可以分成知、情、意三個方面。 最早把「美學」作爲哲學的一個部分提出來,而且明確了它固有的對象領域,奠定了它的科學基礎,他認爲「美學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維的藝術,是美的藝術理論」,「美的研究對象就是感性認識的完善」補充:席勒是最早提倡審美教育。資料來源:、自己的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