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為夫妻,甲主張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對乙提起離婚之訴。問:甲、乙對於所生未成年子女丙均未為監護之請求,而法院認為甲所提離婚之訴有理由時,應如何處理?如乙於該離婚訴訟中,對甲另行起訴請求履行同居,後訴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0909
統計:A(5),B(170),C(481),D(103),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78條 (處務規程)各級法院及分院與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之處務規程,分別由司法院與法務部定之。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 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 最高法院檢察署處務規程 相關法條

【用戶】黃薏如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答案有錯吧,應該是司法院

【用戶】M猴兒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樓上漏看了檢察署三個字 檢察官體系是行政院法務部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