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考試院於民國 98 年通過「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就公務機關人事制度應興應革事項,提出具體的政策方向。試就其中所研提之第四案「健全培訓體制,強化高階文官」具體興革建議之內容加以說明並評論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5
統計:A(2),B(5),C(5),D(78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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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66-3條 (檢察事務官處理事務)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第六十條所定之職權。檢察事務官處理前項前二款事務,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