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丁】評論
先訴抗辯權亦稱檢索抗辯權,是指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之前,可以拒絕債權人要求其履行保證債務的權利。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可以達到延期履行保證債務的結果,因此其性質為一種延期履行的抗辯權。
【BORAM】評論
民法第742條
【康祐民】評論
第 745 條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 拒絕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