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行政訴訟之訴訟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情況判決時除外
(B)通常案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 4000 元
(C)裁判費應預先繳納,但聲請訴訟救助獲准者除外
(D)當事人無資力,行政法院應依聲請裁定由對造負擔,但顯無勝訴之望者除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1995
統計:A(569),B(1361),C(892),D(55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概要

用户評論

adam】評論

A  第98條 第1項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

Dang】評論

筆記一下:第 98 條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由被告負擔。 (A)起訴,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 (B)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第 101 條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行政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D)第 103 條 准予訴訟救助者,暫行免付訴訟費用。(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