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應如何處罰?
(A)處3000元以下罰鍰
(B)處4000元以下罰金
(C)處拘役或5000元以下罰金
(D)處3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253
統計:A(23),B(2),C(14),D(293),E(0)

用户評論

【用戶】ku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三萬,拘役一天就一千了,三千等於三天而已,不可能.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95條 (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命令之處罰)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94條 (受命及受託法官之準用)第八十四條至第九十三條有關審判長之規定,於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執行職務時準用之。法院組織法 第 94 條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