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評論
(一) 生理假為照顧女性受僱者的特別需要,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生理假薪資之計算,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二) 產假與流產假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在產假與流產假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比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