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在 某 場 棒 球 對 抗 賽 中 , 味 全 龍 的 投 手黃平洋將球以每秒 40 公尺的水平速度投進本壘,被 兄 弟 象 的 李 居 明 以 每 秒 60 公尺的速度反向轟出。假設棒球質量為 0.15 公斤,而球與 球 棒接觸時間為 0.02 秒,問李居明在這段時間內平均出力多少?
(A)15.3 牛 頓
(B)76.5 牛 頓
(C)150.0 牛 頓
(D)375.0 牛 頓
(E)750.0 牛 頓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