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5「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保險人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應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於訂約時,應以重要事項告知書向要保人說明下列事項,並經其簽章:A各項費用B投資標的及其可能風險 C相關警語 D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A)BC
(B)CD
(C)ABCD
(D)AB。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1467
統計:A(18),B(7),C(1335),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wh168024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3條 保險人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應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於訂約時,應以重要事項告知書向要保人說明下列事項,並經其簽章: 一、各項費用。 二、投資標的及其可能風險。 三、相關警語。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資訊揭露及銷售應遵循事項,由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