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十四、發行:指權利人散布能滿足公眾合理需要之重製物。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 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十一、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