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應多久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一個月
(B)兩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5546
統計:A(18),B(12),C(20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Chun-An Tsa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規第三十五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營運時期的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備查一次。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運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用戶】Chun-An Tsa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規第三十五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營運時期的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備查一次。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運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用戶】Chun-An Tsa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規第三十五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營運時期的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備查一次。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運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