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根據民國92年2月6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下列何者不可參加校務會議?
(A)校長 
(B)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C)家長會代表 
(D)學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0284
統計:A(0),B(2),C(18),D(992),E(0)

用户評論

【用戶】madmad2011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學生代表,由本法第五十三條所定學生相關自治組織產生(其產生方式,得由學校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