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遇有濃霧、濃煙、強風等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暫停於路肩或時速應低於多少以下行駛?
(A) 十五公里
(B) 三十公里
(C) 四十公里
(D) 五十公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585
統計:A(12),B(18),C(123),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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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沙成塔】評論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31 日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