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chi Hsu】評論
對於教育公平概念的闡釋,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把教育公平分為水平公平、垂直公平、代際公平等三類。水平公平是指對於相同的人給予相同的對待;垂直公平是指對於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對待;代際公平是確保上一代的不公平待遇不全然延續到下一代。 第二種是把教育公平分為起點的公平、過程的公平,以及結果的公平。起點的公平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相同的入學機會;過程的公平是指入學之後受到相同的教育待遇;結果的公平是指不同人學業成功的機會相同。1970年代,美國學者柯曼(J, Coleman)在起點、過程、結果之外,另外增加就業公平的觀點,主張相同教育結果的學生,不因不同身分與背景而影響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