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辦理何項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不得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A)郵政儲金事務
(B)郵政匯兌事務
(C)郵政事務
(D)郵政壽險事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9027
統計:A(92),B(182),C(537),D(5893),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ching W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郵政儲金匯兌法:
【用戶】周君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 簡易人壽 第 七 條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由此可見和一般有行為能力者不同.
【用戶】小小綾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6樓點破盲點!我怎麼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