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一位物理治療師已連任某市物理治療師公會理事長,當任期結束再參加公會選舉,下列何者正確?
(A)可被選任為常務監事
(B)其繼續被選任為理事,不受該次選舉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影響
(C)可連任第三任理事長
(D)無法再擔任該公會幹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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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soura】評論

物理治療師法 第五章

Miyoko】評論

物理治療師法第五章公會第52條:理、監事任期均為三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