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關於票據喪失,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B)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否則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C)止付通知後,其經到期之票據,止付通知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
(D)經法院除權判決後,票據權利人得聲請票據金額之支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5079
統計:A(5),B(1),C(23),D(24),E(0)

用户評論

【用戶】宗主是我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應該是錯在 要在止付通知後公告催告程序開始後。有錯請指正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19 條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其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