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n W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一)撤銷訴願(訴願法第1條)-A(二)課予義務訴願1.駁回處分之訴願-C行政機關明白拒絕人民(駁回)申請之案件,而由人民針對駁回處分提起訴願,其目的不僅在使駁回處分撤銷,同時要求行政機關為一定內容之處分。2.怠為處分之訴願(訴願法第2條)-D行政機關單純遲延不作為,因未做成任何准駁處分,故無行政處分之存在,於此情形下,人民提起訴願程序,旨在直接請求訴願機關命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或作成一定內容之行政處分。補充考古題:訴願法規定之訴願類型有那些? (A)僅撤銷訴願一種 (B)撤銷訴願與確認訴願 (C)撤銷訴願與課予義務訴願 (D)課予義務訴願與一般給付訴願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4 年 - 身心4等行政法概要#20719
【用戶】captai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 駁回處分訴願:因訴願法並未明文規定課予義務訴願(拒為處分之訴願),對人民不服行政機關駁回申請而提起訴願之情形,實務上認係訴願法第一條之撤銷訴願,而適用有關撤銷訴願之規定處理。2. 訴願法第一條 撤銷訴願3. 訴願法第二條 怠為處分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