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aptai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0 以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進行公示送達者,原則上,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過多久發生效力?(A)3 日 (B)10 日 (C)15 日 (D)20 日

【評論內容】

行程法第81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24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撤銷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須客觀上有行政處分存在(B)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訴願人後 3 個月內提起訴訟(C)原告所為訴之聲明,應提出其權利確實受到侵害之證明(D)原

【評論內容】

提起撤銷訴訟之原告,應主張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違法之行政處分而受損害。原告不能釋明其權益受行政處分之違法侵害者,其訴訟為不合法。

→C 不需要證明 只需要釋明

參陳敏,行政法總論,台北:神州圖書出版公司,第四版,93年11月,頁1354~1359

【評論主題】14 關於法律授權訂定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B)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C)法律授權發布命令者,其授權

【評論內容】

釋字第 394 號

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科處裁罰性之行政處分,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其處罰之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應由法律定之。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然後據以發布命令,始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意旨,本院釋字第三一三號解釋可資參照。準此,凡與限制人民自由權利有關之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授權命令加以規範,方與法律保留原則相符。故法律授權訂定命令者,如涉及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時,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須符合具體明確之要件;若法律僅為概括授權時,固應就該項法律整體所表現之關聯意義為判斷,而非拘泥於特定法條之文字;惟依此種概括授權所訂定之命令祇能就執行母法有關之細節性及技術性事項加以規定,尚不得超越法律授權之外,逕行訂定制裁性之條款,此觀本院釋字第三六七號解釋甚為明顯。

【評論主題】2 某甲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向某行政機關請求提供特定文件遭受拒絕,甲不服欲提起行政救濟,請問甲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類型?(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

法務部函釋 法律決字第 0950037362 號

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之建立係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本法第 1 條參照),故本法所賦予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權利,性質上為實體上權利。準此,政府機關就人民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乃係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屬就實體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

申請人因不服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即行政處分),依法得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

B 課予義務訴訟 

第 5 條第二項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

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

【評論主題】38 依據訴願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訴願之類型?(A)撤銷訴願 (B)確認處分訴願 (C)怠為處分訴願 (D)駁回處分訴願

【評論內容】

1. 駁回處分訴願:

因訴願法並未明文規定課予義務訴願(拒為處分之訴願),對人民不服行政機關駁回申請而提起訴願之情形,實務上認係訴願法第一條之撤銷訴願,而適用有關撤銷訴願之規定處理。

2. 訴願法第一條 撤銷訴願

3. 訴願法第二條 怠為處分訴願

【評論主題】40 以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進行公示送達者,原則上,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過多久發生效力?(A)3 日 (B)10 日 (C)15 日 (D)20 日

【評論內容】

行程法第81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