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撤銷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須客觀上有行政處分存在
(B)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訴願人後 3 個月內提起訴訟
(C)原告所為訴之聲明,應提出其權利確實受到侵害之證明
(D)原處分基礎事實之認定違背經驗法則,僅屬不當,尚無涉違法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2222
統計:A(13),B(2),C(3),D(0),E(0)

用户評論

發發發】評論

B 行訴§106 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訴願人後 2 個月內提起訴訟 

derek801204】評論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撤銷訴訟之敘述:須客觀上有行政處分存在 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訴願人後 2 個月內提起訴訟(§106)

captain】評論

提起撤銷訴訟之原告,應主張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違法之行政處分而受損害。原告不能釋明其權益受行政處分之違法侵害者,其訴訟為不合法。→C 不需要證明 只需要釋明參陳敏,行政法總論,台北:神州圖書出版公司,第四版,93年11月,頁1354~1359

Ennis Jang】評論

b-2個月c-不需證明,只要釋明d-認定事實有悖於論理或經驗法則,其判決即屬違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