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bangbang】評論
(B)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C)賠償請求權人體出請求,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D)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自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
【李憶婷】評論
30不開60不成
【MettyLu】評論
國家賠償法11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n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n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n行起訴。n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n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韓國小番】評論
30歲求婚 60歲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