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宗教自由之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以及下列何種自由? (A)宗教勸募之自由 (B)宗教教義研究之自由 (C)宗教結社之自由 (D)宗教修行之自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90 號解釋

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

n1.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n2.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n3.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 ,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

其保障範圍包含:n1.內在信仰之自由 (絕對保障)n2.宗教行為之自由與 (相對)n3.宗教結社之自由。 (相對

【評論主題】23. 下列關於刑法第47條以下累犯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累犯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先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為前提(B)行為人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三年以內,只要再為犯罪者,不

【評論內容】

第47條:受徒刑(A)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B)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評論主題】6 關於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辦理(B)為落實政治參與權,軍公教人員均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C)政黨及候選人不得接受

【評論內容】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 間之廠商。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 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 、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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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4 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內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幾次為限?(A)1 次 (B)2 次 (C)3 次 (D)4 次

【評論內容】

第二條第二項

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29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12 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第 1 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其中有關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亦應不予認可部分,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收養自由之意旨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34 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內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幾次為限?(A)1 次 (B)2 次 (C)3 次 (D)4 次

【評論內容】

第二條第二項

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29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12 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第 1 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其中有關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亦應不予認可部分,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收養自由之意旨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23. 下列關於刑法第47條以下累犯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累犯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先前犯罪曾受徒刑或拘役的執行為前提(B)行為人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三年以內,只要再為犯罪者,不

【評論內容】

第47條:受徒刑(A)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B)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評論主題】6. 保安處分是基於《刑法》哪一個理論而設置的?(A)修復式司法理論 (B)應報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內容】

1.刑期於無刑-- 是指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目的,2.一般預防理論是早期的論理,判刑是為了讓犯罪人接受應有的報應、藉以威嚇其他犯罪人(應報主義)。3.特別預防理論來自教育刑(再社會化),近代採教育刑的理念,刑罰是來矯正犯罪人或教育犯罪人,促使犯罪人再社會化,使他們能早日回歸社會生活,再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評論主題】10. 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上述之規定,屬於何解釋?(A)監察 (B)立法 (C)司法 (D) 行政

【評論內容】

A-「立法解釋」是指由訂立法律的立法機關解釋,側重立法者的原意。B-「司法解釋」」就是依法有權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釋叫做司法解釋。廣義上是指,每一個法官審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對法律作出理解,然後才能夠具體適用。

n

C-「行政解釋」即由行政機關訂立的規則由該機關自行解釋,法律和行政手段的結合。但行政機關能訂立的只是低層次的法律。簡之:指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時所表示之見解。

【評論主題】6. 保安處分是基於《刑法》哪一個理論而設置的?(A)修復式司法理論 (B)應報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內容】

1.刑期於無刑-- 是指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目的,2.一般預防理論是早期的論理,判刑是為了讓犯罪人接受應有的報應、藉以威嚇其他犯罪人(應報主義)。3.特別預防理論來自教育刑(再社會化),近代採教育刑的理念,刑罰是來矯正犯罪人或教育犯罪人,促使犯罪人再社會化,使他們能早日回歸社會生活,再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評論主題】25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何時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A)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B)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請求之日起逾 20 日不開始協議(C)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自開

【評論內容】

(B)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

(C)賠償請求權人體出請求,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

(D)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自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

【評論主題】34.甲於警詢時自白其販賣毒品予乙之犯行,於審判中抗辯其於警詢所為自白,不具證據能力。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A)如詢問警員未依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1 第 1 項之規定,就詢問經過全

【評論內容】

(D)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第二項: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

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系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6 關於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辦理(B)為落實政治參與權,軍公教人員均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C)政黨及候選人不得接受

【評論內容】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 間之廠商。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 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 、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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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5 主管機關受理護照申請,有下列何種情形時,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 1 年 6 個月以上 3 年以下?(A)未依規定程序辦理(B)護照持有人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C)護照持有人曾犯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

【評論內容】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第四款.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戳章。

第五款.最近十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二次以上。

第六款.汙損或毀損護照。

第七款.將護照出售他人,或為質借提供擔保、抵充債務而交付他人。

【評論主題】18 依據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規定,國民涉及最輕本刑為幾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或危害社會治安者,應認定其涉嫌重大刑事案件,依據入出國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二、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三、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四、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涉及下列各款之罪嫌,應認定其涉嫌重大犯罪:一、於國外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人口販運案件。

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第6條規定,國民涉及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或危害社會治安者,應認定其涉嫌重大刑事案件。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各國對非法移民管理政策之敘述,何者錯誤?(A)新加坡對於有偷渡紀錄之外國人,法律無明定再入境之管制年限,可永久禁止再入境(B)法國對於育有未成年子女之非法居留者,原則不收容亦不遣返(C)

【評論內容】

美國共和黨反對給予非法移民者公民身份,而美國民主黨認為給予非法移民合法身分,是解決境內大量非法移民的最好方法。

【評論主題】34 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內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幾次為限?(A)1 次 (B)2 次 (C)3 次 (D)4 次

【評論內容】

第二條第二項

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29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12 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第 1 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其中有關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亦應不予認可部分,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收養自由之意旨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