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6文中「並驥而走者,五里而罷」是說:(A)兩匹駿馬並馳五里後,便消失無踪(B)兩匹駿馬奔馳五里後,便罷休復返(C)與駿馬並馳,不過五里便疲憊不堪(D)與駿馬並馳,不過五里不善罷干休

【評論內容】有人對建信君說,“您所以能事奉君王,是因為您容貌長得漂亮。瞢所以能事奉君王,是因為他有智謀。容貌年老就要衰減,智謀年老反而會增多。用一天比一天多的智謀,而與衰減醜陋的容貌競爭,您一定會處於困境。”   建信君說:“怎麼辦?”   那人說:“兩匹馬一起賽跑,五里以後就都疲倦了;單獨騎馬而駕駛它,不疲倦是因為可供選取的道.....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之要件?(A)經費須自籌 (B)授權自行經營 (C)人事鬆綁 (D)執行公共事務

【評論內容】行政法人法第2條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評論主題】6 公務人員的薪給應與物價指數保持平衡,此為下列何種薪給原則的具體表現?(A)適應情勢原則 (B)公平給付原則 (C)貢獻滿足均衡原則 (D)集體協商原則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制度之俸給制度-合理俸給原則1. 平等性薪給應本「同工同酬」的原則,即不論任何機關,凡是工作相同或等級相同的工作人員,其薪給應當一樣,這樣才不致引起公務人員的不平。2. 適應性薪給應與物價指數保持平衡,凡物價指數上升時,薪給亦即隨之調整。然而政府預算具有年度性,不能像私人企業那樣的機動調整,但至少每一會計年度要根據物價指數而作適度的調整。3. 平衡性指公務員的薪給應和社會上其他行業(工商業界)保持平衡,亦即不能與工商業界的薪水相差太遠。4. 效率性薪給如果只能用以維持公務人員的溫飽,這並不是很好的薪給制度,因為人的慾望並不僅僅止於吃飯,因此,薪給除維持生活外,尚有餘錢從事休閒活動,這就是薪給效率原則...

【評論主題】49 有關開放山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而人民仍從事具危險性活動,致其身體受損害時,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國家應負之責任,下列何者正確?(A)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B)

【評論內容】

國賠法 第3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B)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50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關於公務員國家賠償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行為之公務員須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所任用者(B) 必須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所生侵害(C) 必須是因故意或過失而侵權者(D)

【評論內容】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B),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C),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D)。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所以A選項錯誤)。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23 BOT 為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一種方式,下列何者為 BOT 的運作特徵?(A)民間業者承擔主要的籌資責任 (B)政府獨力承擔營運期間的風險 (C)推動過程幾乎不存在交易成本 (D)性質上較屬於

【評論內容】

政府與民間合作協力的委外經營方式區分為四種類型:

1.「公辦公營」:公共事務的興建與管理營運均由政府擔任並提供服務,但某些業務可透過契約委託民間辦理,公部門對於委託辦理事務仍須承擔責任。

2.「公辦民營」:由政府擔任興建角色,民間擔任營運管理角色:

 (1)OT (Operate-Transfer):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 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2)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由 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 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3)設施轉讓:政府興建完成後,透過有償或無償方式將所有權轉讓民間,進而委由民間營運管理。在 有償...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種情形構成特別犧牲,人民得請求損失補償?(A)人民依法接種疫苗,因而造成傷害 (B)地政機關過失發給錯誤之分區使用證明,致人民受有損害 (C)人民因警察違法使用槍械而傷亡 (D)醫院醫療過

【評論內容】本院審理原告○○○與被告衛生福利部間疫苗接種事件(107年度訴字第47號),審理結果判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扼要說明如下:判決主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不利原告部分均撤銷。  上開不利部分,被告對於原告民國105年12月13日申請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應依本判決之法律見解作成准予給付一定額之行政處分。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事實概要:  原告於民國105年9月30日在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第2劑(下稱系爭疫苗)後,自同年10月6日起陸續出現雙膝後膝膕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定踝痛等症狀,疑似接踵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乃於同年12月13日檢具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被告衛生福利部申請...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非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A)強調公共利益的追求 (B)強調公民參與 (C)效率思維與風險承擔 (D)政府的角色是提供服務的公僕

【評論內容】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依照Denhardt氏二人的說法共有七項,分別為:1.服務人民,而非顧客:公職人員所要回應的是公民的需求而非顧客,焦點應在於人民之信任與合作的關係。2.公共利益的追尋:公共行政者必須致力於建立共享的公共利益觀念。此目標並非透過個人選擇可以找到的速效良方,而須經由共享利益與責任分攤的制度所創造。3.重視公民資格更勝於企業精神:公共利益會更加提昇,因為這是透過公職人員與公民對做出有益社會的貢獻產生認同,而不是假定公職人員如同企業管理者,將公共財視為己有,來提昇公共利益的。4.策略思維、民主行動:達成公共需求,政.....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2 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經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聲明異議後,聲明異議人得為如何之救濟?(A)不得聲明不服 (B)得再次聲明異議 (C)應踐行訴願程序 (D)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4 月份第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法律問題〕:當事人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稱行政執行署)A分署對其所為具有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依行政執行法第9 條規定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依本院97 年12月份第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三)決議意旨,應踐行訴願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則其提起訴願,應由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甲乙說(略)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理由:(一)行政執行依其性質貴在迅速,對行政處分之執行行為之救濟程序,並無較行政處分之救濟程序更加繁複之理。再者行政執行法第9 條規定之聲明異議,並非...

【評論主題】42 甲服務於 A 公務機關,其年終考績經該機關考列丙等,送經主管機關核定、銓敘部銓敘審定後,A 機關以考績(成)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考列丙等之評定,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機關為被告? (A)以考試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9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民國 107 年 09 月 11 日

決議:公務人員之考績乃就其任職期間之工作、操行、學識及才能表現,本諸「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所為之考評,係為維持主管長官指揮監督權所必要,屬於服務機關人事高權之核心事項。又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4 條第 1  項前段、第 1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4  項、第 20 條第1 項規定,公務人員考績案雖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惟銓敘部縱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應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而無權逕行變更;且公務人員之平時考核獎懲,無庸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再依最適功能理論,服務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之任職表現最為清楚,由其應訴最為適當。足徵公務...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種情形構成特別犧牲,人民得請求損失補償?(A)人民依法接種疫苗,因而造成傷害 (B)地政機關過失發給錯誤之分區使用證明,致人民受有損害 (C)人民因警察違法使用槍械而傷亡 (D)醫院醫療過

【評論內容】

本院審理原告○○○與被告衛生福利部間疫苗接種事件(107年度訴字第47號),審理結果判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扼要說明如下:

判決主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不利原告部分均撤銷。

  上開不利部分,被告對於原告民國105年12月13日申請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應依本判決之法律見解作成准予給付一定額之行政處分。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事實概要:

  原告於民國105年9月30日在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第2劑(下稱系爭疫苗)後,自同年10月6日起陸續出現雙膝後膝膕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定踝痛等症狀,疑似接踵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乃於同年12月13日檢具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被告衛生福利部申請...

【評論主題】15 「主管可以發現員工所遭遇的瓶頸,進而相互研擬改善之道」。此說法最符合績效管理的那一種功能? (A)回應負責對象 (B)評估績效程度 (C)進行員工導航 (D)作為升遷依據

【評論內容】

關注組織及個體員工的績效,在當今的歷史時刻,似乎已成一項重要的行政運動,蓋主權者雅不願盲目地接受各政府機關所運作的績效,更不希望稀少資源的任意浪費,所以一直試圖運用各種機制

.......三、進行員工導航:組織主管為了確保部屬在推動指派或安排的任務與使命時,是否作了正確的決定,並按照一定的時程加以完成,於是應用績效問責的機制,藉機與部屬進行雙向的溝通,認定是否要再對部屬進行授權灌能的作為,使其擁有足夠的權力面對使命的完成;發現員工在踐履工作之際是藉機與部屬進行雙向的溝通,認定是否要再對部屬進行授權灌能的作為,使其擁有足夠的權力面對使命的完成;發現員工在踐履工作之際是否遭遇瓶頸有待突破的問題,進而相互研擬突破之道,順時順勢加以扭轉過來,以滿足績效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績效資訊,據以協助員工從事改進或增加投入的承諾,盡力扮演協力完成組織任務的合夥人。......

來源: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5/attachment/12083/28820/052814353471.pdf

【評論主題】14 對於平衡計分卡的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是一套人力管考系統,例如透過打卡制度盤點人員缺勤 (B)是一套物流檢核制度,例如透過流程稽核平衡責任歸屬 (C)是一套績效管理制度,例如透過策略連結建

【評論內容】

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簡稱BSC)是以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構面,平衡地評估組織的績效,並連結目的、評量、目標及行動的系統,轉化成可行方案的一種策略管理的工具。

平衡計分卡係由科普朗(R.Kaplan)及諾頓(D.Norton)於1992年共同發展出來的策略性績效管理工具。無法評量就無法管理,這就是平衡計分卡理論背後的哲學,其最主要功能在使企業認清使命和策略,並將量化指標和企業活動相連接,使企業從口號轉化為實際的行動。

平衡計分卡的第一個構面,就是財務,旨在評量企業過去的績效。

平衡計分卡的第二個構面,就是顧客,其衡量區分為核心成果量度(如市場佔有率、顧客滿意度、顧客延續率...等)和特性價值主張(如服務屬性...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非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A)強調公共利益的追求 (B)強調公民參與 (C)效率思維與風險承擔 (D)政府的角色是提供服務的公僕

【評論內容】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依照Denhardt氏二人的說法共有七項,分別為:1.服務人民,而非顧客:公職人員所要回應的是公民的需求而非顧客,焦點應在於人民之信任與合作的關係。2.公共利益的追尋:公共行政者必須致力於建立共享的公共利益觀念。此目標並非透過個人選擇可以找到的速效良方,而須經由共享利益與責任分攤的制度所創造。3.重視公民資格更勝於企業精神:公共利益會更加提昇,因為這是透過公職人員與公民對做出有益社會的貢獻產生認同,而不是假定公職人員如同企業管理者,將公共財視為己有,來提昇公共利益的。4.策略思維、民主行動:達成公共需求,政策與方案必須透過集體努力與合作程序,有效且負責地達成。5.理解「課責」並不容易:公職...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種情形構成特別犧牲,人民得請求損失補償?(A)人民依法接種疫苗,因而造成傷害 (B)地政機關過失發給錯誤之分區使用證明,致人民受有損害 (C)人民因警察違法使用槍械而傷亡 (D)醫院醫療過

【評論內容】

本院審理原告○○○與被告衛生福利部間疫苗接種事件(107年度訴字第47號),審理結果判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扼要說明如下:

判決主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不利原告部分均撤銷。

  上開不利部分,被告對於原告民國105年12月13日申請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應依本判決之法律見解作成准予給付一定額之行政處分。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事實概要:

  原告於民國105年9月30日在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第2劑(下稱系爭疫苗)後,自同年10月6日起陸續出現雙膝後膝膕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定踝痛等症狀,疑似接踵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乃於同年12月13日檢具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被告衛生福利部申請...

【評論主題】42 甲服務於 A 公務機關,其年終考績經該機關考列丙等,送經主管機關核定、銓敘部銓敘審定後,A 機關以考績(成)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考列丙等之評定,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機關為被告? (A)以考試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9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民國 107 年 09 月 11 日

決議:公務人員之考績乃就其任職期間之工作、操行、學識及才能表現,本諸「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所為之考評,係為維持主管長官指揮監督權所必要,屬於服務機關人事高權之核心事項。又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4 條第 1  項前段、第 1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4  項、第 20 條第1 項規定,公務人員考績案雖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惟銓敘部縱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應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而無權逕行變更;且公務人員之平時考核獎懲,無庸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再依最適功能理論,服務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之任職表現最為清楚,由其應訴最為適當。足徵公務...

【評論主題】14 對於平衡計分卡的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是一套人力管考系統,例如透過打卡制度盤點人員缺勤 (B)是一套物流檢核制度,例如透過流程稽核平衡責任歸屬 (C)是一套績效管理制度,例如透過策略連結建

【評論內容】

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簡稱BSC)是以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構面,平衡地評估組織的績效,並連結目的、評量、目標及行動的系統,轉化成可行方案的一種策略管理的工具。

平衡計分卡係由科普朗(R.Kaplan)及諾頓(D.Norton)於1992年共同發展出來的策略性績效管理工具。無法評量就無法管理,這就是平衡計分卡理論背後的哲學,其最主要功能在使企業認清使命和策略,並將量化指標和企業活動相連接,使企業從口號轉化為實際的行動。

平衡計分卡的第一個構面,就是財務,旨在評量企業過去的績效。

平衡計分卡的第二個構面,就是顧客,其衡量區分為核心成果量度(如市場佔有率、顧客滿意度、顧客延續率...等)和特性價值主張(如服務屬性...

【評論主題】15 「主管可以發現員工所遭遇的瓶頸,進而相互研擬改善之道」。此說法最符合績效管理的那一種功能? (A)回應負責對象 (B)評估績效程度 (C)進行員工導航 (D)作為升遷依據

【評論內容】

關注組織及個體員工的績效,在當今的歷史時刻,似乎已成一項重要的行政運動,蓋主權者雅不願盲目地接受各政府機關所運作的績效,更不希望稀少資源的任意浪費,所以一直試圖運用各種機制

.......三、進行員工導航:組織主管為了確保部屬在推動指派或安排的任務與使命時,是否作了正確的決定,並按照一定的時程加以完成,於是應用績效問責的機制,藉機與部屬進行雙向的溝通,認定是否要再對部屬進行授權灌能的作為,使其擁有足夠的權力面對使命的完成;發現員工在踐履工作之際是藉機與部屬進行雙向的溝通,認定是否要再對部屬進行授權灌能的作為,使其擁有足夠的權力面對使命的完成;發現員工在踐履工作之際是否遭遇瓶頸有待突破的問題,進而相互研擬突破之道,順時順勢加以扭轉過來,以滿足績效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績效資訊,據以協助員工從事改進或增加投入的承諾,盡力扮演協力完成組織任務的合夥人。......

來源: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5/attachment/12083/28820/052814353471.pdf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非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A)強調公共利益的追求 (B)強調公民參與 (C)效率思維與風險承擔 (D)政府的角色是提供服務的公僕

【評論內容】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依照Denhardt氏二人的說法共有七項,分別為:1.服務人民,而非顧客:公職人員所要回應的是公民的需求而非顧客,焦點應在於人民之信任與合作的關係。2.公共利益的追尋:公共行政者必須致力於建立共享的公共利益觀念。此目標並非透過個人選擇可以找到的速效良方,而須經由共享利益與責任分攤的制度所創造。3.重視公民資格更勝於企業精神:公共利益會更加提昇,因為這是透過公職人員與公民對做出有益社會的貢獻產生認同,而不是假定公職人員如同企業管理者,將公共財視為己有,來提昇公共利益的。4.策略思維、民主行動:達成公共需求,政策與方案必須透過集體努力與合作程序,有效且負責地達成。5.理解「課責」並不容易:公職...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憲法》第111條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

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另外,地方制度法第77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53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評論主題】32.關於我國的審計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審計部隸屬於司法院(B)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前,應先交由審計部查核(C)審計部隸屬於監察院,審計長由監察院長任命(D)審計長應於行政院

【評論內容】

A隸屬監察院

B 憲法59條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C憲法104條 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憲法105條 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17 甲誤乙為丙而殺之,是屬於何種錯誤之形態?(A)客體錯誤 (B)打擊錯誤 (C)因果歷程錯誤 (D)禁止錯誤

【評論內容】

構成要件錯誤論(政大刑法組第一題、台北大第二題)

所謂錯誤,一言以蔽之就是主觀與客觀的不合致(主觀上所認識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上所存在的犯罪事實不一致),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法律錯誤跟事實錯誤,在事實錯誤中,有客體錯誤、打擊錯誤與因果歷程錯誤,前兩者從法益侵害的相同與否又可分為等價錯誤即不等價錯誤,以下詳述之。

一、客體錯誤

所謂客體錯誤,係因為行為人誤認行為客體所致。若是等價的客體錯誤,則行為人之誤認在刑法上並不重要,蓋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法益侵害之故意,而客觀上亦構成了法益侵害,故通說認為等價之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而構成故意既遂犯。若是不等價之客體錯誤,通說認為有阻卻故意的效果(林山田,上冊,頁418),例如...

【評論主題】13 下列關於法定財產制所定婚後財產之敘述,何者正確?(A)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B)夫妻對於婚後財產可共同管理、使用、收益 (C)婚後財產之價值起算時點以購入時為準 (D)婚前財產於婚後

【評論內容】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第 二 款 法定財產制

民法1017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民法1018條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民法1022條

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民法1030-4條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 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評論主題】12 甲有配偶乙、成年子女丙、高齡 80 歲之父丁、現年 60 歲之姊戊。乙、丙、丁、戊均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但甲資力有限,無法供給全員,甲應最優先扶養何人? (A)丁、戊 (B)乙、丙 (C)

【評論內容】

民法1116條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n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其父丁)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民法1116-1條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其配偶乙)

【評論主題】3 18 歲之甲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允許獨立經營事業,惟因甲經營不善而生鉅額虧損,乙就其允許得採取何種補救措施? (A)乙得選擇撤銷或限制對甲之允許 (B)乙僅得撤銷對甲之允許,但不得限制之 (C)乙僅

【評論內容】民法85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n業,有行為能力。n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n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n

【評論主題】2 法人若有董事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下列何種方式?(A)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B)全體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C)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之同意 (D)除其他董事

【評論內容】民法第27條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n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n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n,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n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n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n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評論主題】12 我國警察人員之人事制度,屬於下列何者?(A)官稱與職務分立制 (B)資位與職務分立制 (C)官等與職務併立制 (D)官等與職務分立制

【評論內容】

依警察人人事條例

第4條(警察官職分立)  警察官、職分立,官受保障,職得調任,非依法不得免官或免職。

【評論主題】48 某藥商因進口許可證所載藥品生產地與實際產地不符,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廢止其許可證,並限期下架已進口藥品。該藥商可尋求下列何種暫時權利救濟? (A)假扣押 (B)假處分 (C)假執行 (D)

【評論內容】

如果權利的侵害是因行政處分(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廢止其許可證)的執行所引起,則應聲請停止執行(D),而非聲請假處分行政訴訟法第299條即規定:「關於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不得為前條之假處分(B)。」

---------------------------------------●行政訴訟上的暫時權利保護

根據憲法第16條規定訴訟權的保障,要求人民權利保護的有效性。因此,為及時有效給予人民權利救濟,乃有承認人民暫時的權利保護(VorläufigernRechtsschutz)之必要。行政訴訟法就暫時的權利保護,區分下述二種:行政處分的停止執行(第116條以下)以及假扣押、假處分(保全程序)(第293條以下)。其中假處分相對於行政處分的停止執行,乃具有補充性。

 因此,如果權利...

【評論主題】12 甲有配偶乙、成年子女丙、高齡 80 歲之父丁、現年 60 歲之姊戊。乙、丙、丁、戊均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但甲資力有限,無法供給全員,甲應最優先扶養何人? (A)丁、戊 (B)乙、丙 (C)

【評論內容】

民法1116條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n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其父丁)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民法1116-1條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其配偶乙)

【評論主題】17 甲誤乙為丙而殺之,是屬於何種錯誤之形態?(A)客體錯誤 (B)打擊錯誤 (C)因果歷程錯誤 (D)禁止錯誤

【評論內容】

構成要件錯誤論(政大刑法組第一題、台北大第二題)

所謂錯誤,一言以蔽之就是主觀與客觀的不合致(主觀上所認識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上所存在的犯罪事實不一致),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法律錯誤跟事實錯誤,在事實錯誤中,有客體錯誤、打擊錯誤與因果歷程錯誤,前兩者從法益侵害的相同與否又可分為等價錯誤即不等價錯誤,以下詳述之。

一、客體錯誤

所謂客體錯誤,係因為行為人誤認行為客體所致。若是等價的客體錯誤,則行為人之誤認在刑法上並不重要,蓋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法益侵害之故意,而客觀上亦構成了法益侵害,故通說認為等價之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而構成故意既遂犯。若是不等價之客體錯誤,通說認為有阻卻故意的效果(林山田,上冊,頁418),例如...

【評論主題】13 下列關於法定財產制所定婚後財產之敘述,何者正確?(A)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B)夫妻對於婚後財產可共同管理、使用、收益 (C)婚後財產之價值起算時點以購入時為準 (D)婚前財產於婚後

【評論內容】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第 二 款 法定財產制

民法1017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民法1018條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民法1022條

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民法1030-4條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 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評論主題】3 18 歲之甲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允許獨立經營事業,惟因甲經營不善而生鉅額虧損,乙就其允許得採取何種補救措施? (A)乙得選擇撤銷或限制對甲之允許 (B)乙僅得撤銷對甲之允許,但不得限制之 (C)乙僅

【評論內容】民法85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n業,有行為能力。n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n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n

【評論主題】2 法人若有董事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下列何種方式?(A)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B)全體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C)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之同意 (D)除其他董事

【評論內容】民法第27條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n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n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n,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n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n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n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評論主題】48 某藥商因進口許可證所載藥品生產地與實際產地不符,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廢止其許可證,並限期下架已進口藥品。該藥商可尋求下列何種暫時權利救濟? (A)假扣押 (B)假處分 (C)假執行 (D)

【評論內容】

如果權利的侵害是因行政處分(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廢止其許可證)的執行所引起,則應聲請停止執行(D),而非聲請假處分行政訴訟法第299條即規定:「關於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不得為前條之假處分(B)。」

---------------------------------------●行政訴訟上的暫時權利保護

根據憲法第16條規定訴訟權的保障,要求人民權利保護的有效性。因此,為及時有效給予人民權利救濟,乃有承認人民暫時的權利保護(VorläufigernRechtsschutz)之必要。行政訴訟法就暫時的權利保護,區分下述二種:行政處分的停止執行(第116條以下)以及假扣押、假處分(保全程序)(第293條以下)。其中假處分相對於行政處分的停止執行,乃具有補充性。

 因此,如果權利...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種法定代理人不得請求報酬?(A)遺囑執行人 (B)遺產管理人 (C)監護人 (D)親權人

【評論內容】

(A) § 1211-1

(B) § 1183

(C) § 1104

(D) X

------------------------------------------

第 1104 條 (監護人之報酬請求權)

監護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之資力酌定之。

第 1183 條 (遺產管理人之報酬)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管理事務之繁簡及其他情形,就遺產酌定之,必要時,得命聲請人先為墊付。

第 1211-1 條 (遺囑執行人之報酬)

除遺囑人另有指定外,遺囑執行人就其職務之執行,得請求相當之報酬,其數額由繼承人與遺囑執行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法院酌定之。

(來源:解鎖樓上解答)

【評論主題】25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何時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A)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B)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請求之日起逾 20 日不開始協議(C)賠償請求權人提出請求,自開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n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n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n行起訴。n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n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評論主題】27 甲於民國 101 年 1 月 27 日從乙電視購物台購買某一保養品,並於同年同月 29 日收到該物品。甲於同年 2月 4 日拆開該保養品之外盒包裝後(但未開瓶),突生悔意,遂於當日以宅急便將該保

【評論內容】

電視、網路購物有所謂的鑑賞期~~

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3 號解釋,關於隱私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保障範圍包括個人得自主控制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B)國家對於依法所蒐集之指紋檔案,應採取組織及程序上必要之防護措施(C)

【評論內容】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評論主題】14 有關監察院糾舉與糾正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糾舉是對「人」之監督,糾正則以「事」為對象(B)糾舉與糾正具有同等效力,均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C)僅由三名以上監察委員之審查及決定,即可

【評論內容】

項目

  糾舉案

行使原因

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有先行停職或有其他急速處分之必要時。

行使對象

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

審查及決定

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的提議及三人以上的審查及決定。

移送機關

向公務員的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

目的

依照公務員懲戒法規規定處理,並可先行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

刑事部分

公務人員違法行為涉及到刑事或軍法者,應同時送司法或軍法機關處理。

項目

                                        糾正案

行使原因

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的工作及設施有違法或失職情事。

行使對象

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審查及決定

須經...

【評論主題】15 如法院認為原住民自製獵槍,作為生活工具使用,不受刑事訴追處罰,判決原住民被告無罪。此無罪判決最重要之依據,應為下列何者?(A)自製獵槍的殺傷力很有限,不屬於應受管制之槍械 (B)依原住民傳統而製

【評論內容】

(二)符合原住民自製獵槍之理由

1、解釋原則上之理由

(1)憲法保障原住民族之多元文化: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12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我國憲法明文肯定及保障原住民族之多元文化。

(2)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內涵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評論主題】43 下列關於訴願之敘述,何者正確?(A)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限,或未於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應予駁回(B)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C)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

【評論內容】第 77 條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第 79 條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

【評論主題】29 下列那一項非屬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得自請退休之情形?(A)工作 5 年且年滿 70 歲者 (B)工作 25 年者(C)工作 10 年且年滿 60 歲者 (D)工作 15 年且年滿 55 歲者

【評論內容】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評論主題】28 A 法人股東當選為 B 公司董事,指定自然人 C 代表其行使職務,該代表人 C 並經 B 公司董事會推選為董事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A 法人股東得隨時改派代表人補足原董事之任期(B)A

【評論內容】

公司法27條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 職務。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

代表人有數 人時,得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代表人,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對於第一項、第二項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評論主題】23 下列法律行為,何者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A)一方以將來與他方結婚而為之贈與,約定一方於他方日後不願結婚時,得請求返還贈與物 (B)夫妻間為恐一方於日後有虐待或侮辱他方情事,而預立離婚契約(

【評論內容】

民法979-1 (A)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D)一○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一號(裁判書全文)按訴訟權係人民在司法上之受益權,旨在確保人民有依法提起訴訟及受公平審判之權益,不容他人從中牟利。故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對可能涉訟之人,允諾提供服務負擔全部費用,而與之約定應於勝訴後給予訟爭標的物之一部分或其價額之若干比例為報酬,即與公序良俗有違,依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應屬無效。 

【評論主題】18 有關行政程序法上職務協助之規定,下列之敘述何者為錯誤?(A)行政協助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B)被請求協助機關得向請求協助機關要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C)請求協助之行為,非屬被請求協助機

【評論內容】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A)︰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C)是應拒絕不是得拒絕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

【評論主題】41 依訴願法之規定,訴願之決定,排除必要時得予延長之期間,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至遲應於多久期間內為之?(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4 個月

【評論內容】第 85 條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前項期間,於依第五十七條但書規定補送訴願書者,自補送之次日起算,未為補送者,自補送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其依第六十二條規定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評論主題】24 依據 6 Perri 的看法,就政府組織的架構與型態來觀察,全局治理下整合型政府的運作,至少涉及三個面向,下列那一個不屬之?(A)治理層次整合 (B)治理功能整合 (C)治理結果整合 (D)公私

【評論內容】

其次就政府組織的架構與型態來觀察,全觀型治理所牽涉的整合,也包含三種面向(6 Perri et al., 2002: 29)。

1. 治理層級之整合。如全球與國家層級的整合(例如 WTO 規範的制定與執行)、中央與地方機關的整合、全球層級內環保與資訊保護組織的整合。

2. 治理功能之整合。機關內功能之整合,如行政院之各部會,或功能性機關間之整合,如健保與社福功能之整合。

3. 公私部門之整合。公部門業務採取委外、民營化、去任務化、行政法人化等做法,運用更多非營利組織與私部門接軌,而使公私合夥關係產生漸層合作的關係。

來源:http://ntupsr.s3.amazonaws.com/psr/wp-content/uploads/2011/10/3.-%E5%BD%AD%E9%8C%A6%E9%B5%AC.pdf

【評論主題】12 我國警察人員之人事制度,屬於下列何者?(A)官稱與職務分立制 (B)資位與職務分立制 (C)官等與職務併立制 (D)官等與職務分立制

【評論內容】

依警察人人事條例

第4條(警察官職分立)  警察官、職分立,官受保障,職得調任,非依法不得免官或免職。

【評論主題】20.即使對危機狀態及其可能影響有所瞭解,危機一旦發生,「對於採取何種行動,該行動的可能效果亦難作出有效的預測」。此一敘述應屬於:(A)危機狀態的不確定(B)危機影響的不確定(C)危機反應的不確定 (

【評論內容】

危機狀態的不確定:機關對外在環境不甚了解,無法掌握其動態變化

危機影響的不確定:環境改變對組織之影響無法預算

危機反應的不確定:採取何行動後,可能形成的效果,難做有效預測

【評論主題】16.將組織的使命和策略轉化為一套全方位的績效量度,做為策略量度與管理體系的架構,稱之為:(A)平衡計分卡(B)策略地圖 (C)策略管理 (D)追蹤考核

【評論內容】將組織的使命和策略轉化為一套全方位的績效量度,做為策略量度與管理體系的架構,稱為: (A)平衡計分卡(B)策略地圖(C)策略管理(D)追蹤考核編輯私有筆記

【評論主題】15.下列何種主張以知識及資訊,作為生產力的決定性要素?(A)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B)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C)知識資本(Kno

【評論內容】

19 下列何者係以知識及資訊作為生產力的決定性要素? (A)知識組織 (B)知識管理 (C)知識資本 (D)知識經濟

編輯私有筆記

【評論主題】23 下列因素中,何者不是決定利益團體影響力的關鍵因素?(A)組織成員的社會地位 (B)組織的歷史淵源(C)組織領導的統御才能和技巧 (D)組織的團結程度

【評論內容】會員人數多寡/組織團結程度/領導統御的才能與技巧/組織成員的社會地位與專業特性/組織得以運用的經費/組織成員的分佈程度。來源:韋伯政治學

【評論主題】28 有關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對於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被保險人區分為六類(B)雇主或自營業主為第一類被保險人(C)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得以眷屬身分投保(D)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

【評論內容】第 11 條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但僱用勞工合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漁會甲類會員,其僱用人數十人以下,且其仍實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得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本保險。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C)。

【評論主題】49 收養經法院認可裁定確定後,自何時發生效力?(A)法院裁定認可收養時 (B)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時 (C)書面訂立收養契約時 (D)口頭訂立收養契約時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79 條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評論主題】41 關於假釋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 (B)由監獄報請司法院核准(C)有期徒刑必須至少已執行 6 個月 (D)無期徒刑亦得假釋

【評論內容】刑法第 77 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評論主題】37 下列有關著作權法用詞定義之敘述,何者正確?(A)公開播送: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

【評論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八、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九、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十、公開傳輸: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評論主題】34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由董事擔任時,下列關於其解任之敘述,何者正確?(A)僅得由股東會決議解任 (B)股東會應以特別決議解任清算人(C)僅得由法院裁判解任 (D)法院得因監察人之聲請,將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 82 條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將清算人解任。但股東選任之清算人,亦得由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將其解任。

【評論主題】30 依勞動基準法第 9 條之規定,有關得為定期勞動契約之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臨時性工作 (B)短期性工作 (C)繼續性工作 (D)特定性工作

【評論內容】第 9 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9 下列那一種假期,如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除有正當理由外,雇主得拒絕?(A)家庭照顧假 (B)陪產假 (C)產假 (D)哺乳假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第 22 條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5 家庭暴力事件若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得由警察機關聲請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請問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法院應於聲請後多少時間內核發緊急保護令?(A)24 小時 (B)48 小

【評論內容】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得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之聲請後,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評論主題】24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之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在幾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A)無人數限制 (B)10 人

【評論內容】第 13 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1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應聲請權人之聲請,為下列何項宣告?(A)除權宣告 (B)禁治產宣告 (C)監護宣告 (D)輔助宣告

【評論內容】民法第 15-1 條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輔助之宣告。

【評論主題】7 依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立法院消極不行使監察委員同意權,涉及下列何種憲法原則?(A)法律保留原則 (B)權力分立原則 (C)法律優位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評論內容】此乃制憲者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之考量所為之設計,使總統享有監察院人事之主動形成權,再由立法院就總統提名人選予以審查,以為制衡。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32

【評論主題】2 關於清償抵充之順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先抵充原本,次充利息,最後充費用 (B)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原本,最後充利息(C)應先抵充原本,次充費用,最後充利息 (D)應先抵充費用,次充

【評論內容】民法第 323 條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其依前二條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

【評論主題】4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難兩全,國家應採取何種原則?(A)經濟發展優先 (B)生態保護優先(C)兩者兼籌並顧 (D)視時機決定取捨

【評論內容】第 10 條 第2項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評論主題】6 依據「行政法人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設置行政法人的條件?(A)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B)機關冗員過多,亟須精簡人力者(C)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D)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

【評論內容】行政法人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 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評論主題】40 撤銷訴訟中,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雖違法,但撤銷原處分對公益有重大損害時,原則上行政法院如何處理?(A)以原告之訴有理由而判決撤銷原處分 (B)裁定移送訴訟至民事法院進行損害賠償訴訟(C)判決駁回原

【評論內容】第 198 條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評論主題】41 公務員依法令規定兼任他項公職者,有關兼職部分之報酬,下列何者正確?(A)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B)得兼薪但不得兼領公費(C)不得兼薪但得兼領公費 (D)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評論內容】第 14 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評論主題】21 在知識層級中,何者是最低層級的形式?(A)事實 (B)案例 (C)規則 (D)流程

【評論內容】

知識的廣度、深度、意義、概念化、與價值等表現有其層級性,學者吳瓊恩(2002),將知識分為六個層級如下述:

1.資料:

這是知識最低級的形式,包括「事實」、「意象」(Images)或「聲音」、「文本」(Text)、「符碼」(Code)等等沒有「系絡」(Context)的資訊。

2.資訊:

資料加上詮釋、意義、結構即成為資訊,亦即是一種有系絡的資料,或者說將資料加上相干性和目的即為資訊。

3.知識:

將資料加上行動和應用性,或者將資料加上推理、抽象、相關、應用而有因果關係者即為知識,例如案例、規則、流程、型模等都是知識。

4.專門知識:

知識加上篩選、經驗、原理、限制、與學習就成為專門知識或技術,可以作為一種快速與正確的建議、解釋,以及結果的驗證與推...

【評論主題】 1 下列有關標竿學習分類的敘述,何者為正確?(A)標竿學習依比較標的可分為三種類型:績效標竿、過程標竿、通用標竿 (B)標竿學習依比較標的可分為三種類型:績效標竿、流程標竿、策略標竿 (C

【評論內容】標竿學習若以"比較標的",可分成流程、績效、策略若以"比較對象",則分成:內部、競爭、功能、通用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所規定「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發生原因?(A)法令規定 (B)行政契約 (C)法院裁定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第 11 條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機關移送者,亦同。

【評論主題】7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應如何負擔?(A)由行政執行處自行吸收 (B)由原處分機關負擔 (C)由義務人負擔 (D)由行政執行署編列預算支應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5條: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行政訴訟文書送達之敘述,何者錯誤?(A)由郵務機構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B)有訴訟代理人時,送達不得向當事人本人為之(C)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之理由者,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仍

【評論內容】(A)行政訴訟法62條:由郵務機構行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C)行政訴訟法74條: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D)行政訴訟法81條:行政法院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聲請或依職權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

【評論主題】20 強調「從作中學」及訓練方式是指那一階段的知識創造?(A)外部化 (B)內部化 (C)社會化 (D)合併化

【評論內容】內部化:將新創造的顯性知識內化成組織的默會知識。需要個人能體認組織知識中與自己有關聯的部分,並透過「實作」來學習及訓練的方式,使這些知識內化至個人之中。

【評論主題】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係違反下列何原則?(A)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比例原則 (D)誠信原則

【評論內容】...系爭規定剝奪其透過系爭考選以擔任軍職之機會,非屬達成目的之最小侵害手段,逾越必要程度,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八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意旨不符。相關機關就嗣後同類考試應依本解釋意旨妥為訂定招生簡章。

【評論主題】80.我國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係由那一個機關訂定?答案顯示:(A)國民大會(B)行政院(C)立法院(D)法務部

【評論內容】第16條(施行細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評論主題】7 行政程序法明定具有當事人能力者,以下何者為非?(A)商號(B)行政機關(C)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D)法人經破產宣告者

【評論內容】有行政程序之當事人能力者如下︰一、自然人。二、法人。三、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四、行政機關。五、其他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

【評論主題】【題組】6文中「並驥而走者,五里而罷」是說:(A)兩匹駿馬並馳五里後,便消失無踪(B)兩匹駿馬奔馳五里後,便罷休復返(C)與駿馬並馳,不過五里便疲憊不堪(D)與駿馬並馳,不過五里不善罷干休

【評論內容】

有人對建信君說,“您所以能事奉君王,是因為您容貌長得漂亮。瞢所以能事奉君王,是因為他有智謀。容貌年老就要衰減,智謀年老反而會增多。用一天比一天多的智謀,而與衰減醜陋的容貌競爭,您一定會處於困境。”   建信君說:“怎麼辦?”   那人說:“兩匹馬一起賽跑,五里以後就都疲倦了;單獨騎馬而駕駛它,不疲倦是因為可供選取的道路很多。您讓瞢乘坐獨自決斷的車子,運用獨自決斷的權勢,而在邯鄲任職:讓他在內治理國家大事,向外刺探諸侯的情報,那麼瞢管理的事情就無暇全部向君王報告。您依據向君王報告,君王一定會重重地責備他,瞢的車軸就折斷了。”建信君向那人再次拜謝接受教導,向趙王進言,趙王重任瞢,把事情交給他辦,而且也重重地責備他。沒到一年瞢就逃走了。

【評論主題】1.李帕特(A. Lijphart)將民主政體區分為「多數決」模型與「共識」模型,下列那一種制度設計,不能符合其所提倡的「共識」模型?(A)比例代表制(B)大聯合政府(C)相互否決權(D)單一制國家

【評論內容】

共識型民主

1、國家型態為聯邦制或是單一分權國家

2、具有一套剛性的成文憲法,且含有人權條款及少數否決權事項

3、有一個由多黨而組成的「聯合政府」

4、行政、立法權力的平衡

5、實質有效的兩院制

6、司法審查制

7、比例代表制

8、多黨制

9、統合主義的利益團體

10、中央銀行具有獨立性

來自:.韋伯政治學課本

【評論主題】三、在貨幣政策效果傳遞過程中,中央銀行(Central Bank)會選擇易達成的操作目標及中間目標,進而達到最終目標。試從「數量」與「價格」目標,說明中間目標和操作目標的選擇為何?我國中央銀行的中間目

【評論內容】French&Raven(1959)指出我們常見的權力基礎包括五種:強制、獎賞、專家、合法及參考(1) 合法權力(legitimate power)是由組織正式任命領導部屬的權力,亦即所謂的「職權」。(2) 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是領導者有強制部屬服從命令的權力。(3) 獎賞權力(reward power)領導者擁有控制或管理報酬(金錢、晉升等)的權力。(4) 專家權力(expert power)是領導者本身擁有專門知識和技術,足以領導他人,而產生領導作用的權力。(5) 參考權力或歸屬權力(referent power)這種權力以兩種形式存在組織中。一是領導者具有某些吸引追隨者的特質,如國父具有領導氣質;另一種領導者則是跟權威人物有密切關係,因親近權威人物而產生影響力。

【評論主題】4.三次函數 f (x) 滿足 = (7)

【評論內容】題目中的關鍵字:精神感召、啟發---動機=轉換型領導

【評論主題】三、請說明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立法之目的,對於通訊的定義,並說明對蒐集情報通訊監察之目的及對象的規定。(20 分)

【評論內容】品質管理哲學基本要素:品質、顧客、顧客滿意、變異、變遷、最高管理承諾

【評論主題】四、甲於民國 92 年間涉嫌觸犯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之公務侵占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於 95 年 6 月 25 日宣判,諭知有期徒刑 1 年 6 月、褫奪公權 2 年,並宣告緩刑 3

【評論內容】

中標法21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