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有關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對於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區分為六類
(B)雇主或自營業主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C)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D)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為第二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6443
統計:A(24),B(22),C(139),D(48),E(0)

用户評論

許文昕】評論

全民健保法第2條第10條

MettyLu】評論

第 11 條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但僱用勞工合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漁會甲類會員,其僱用人數十人以下,且其仍實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得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本保險。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