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家庭暴力事件若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得由警察機關聲請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請問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法院應於聲請後多少時間內核發緊急保護令?
(A)24 小時
(B)48 小時
(C)4 小時
(D)8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18008
統計:A(112),B(28),C(83),D(12),E(0)

用户評論

MettyLu】評論

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得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之聲請後,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張立俞】評論

補充:通常保護令就是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