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tyLu】評論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Anderson】評論
自請退休(勞基法第 53 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D)工作25年以上者。(B)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C)
【冠逸】評論
方便記憶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10+60 = 70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15+55 = 70工作25年以上者 →2+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