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an Pan】評論
民法311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人清償者,不在此限。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但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
【Ke-Lun Chen T】評論
其實D也對只是題目給的不清楚只能選最對的A
【顏如如】評論
D錯在哪裡?其實不太懂
【。。。。】評論
Bcd誰可以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