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有關資料註銷或銷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資料之註銷或銷毀將危及被蒐集對象值得保護之利益者,亦可不必註銷或銷毀(B)警察依法取得之資料對警察之完成任務不再有幫助者,仍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8條
警察依法取得之資料對警察之完成任務不再有幫助者,應予以註銷或銷毀。但資料之註銷或銷毀將危及被蒐集對象值得保護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應註銷或銷毀之資料,不得傳遞,亦不得為不利於被蒐集對象之利用。
nn
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外,所蒐集之資料,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五年內註銷或銷毀之。
【評論主題】31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有關資料註銷或銷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資料之註銷或銷毀將危及被蒐集對象值得保護之利益者,亦可不必註銷或銷毀(B)警察依法取得之資料對警察之完成任務不再有幫助者,仍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8條
警察依法取得之資料對警察之完成任務不再有幫助者,應予以註銷或銷毀。但資料之註銷或銷毀將危及被蒐集對象值得保護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應註銷或銷毀之資料,不得傳遞,亦不得為不利於被蒐集對象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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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外,所蒐集之資料,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五年內註銷或銷毀之。
【評論主題】16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聲明異議,被以無理由駁回,其後之救濟程序如何?(A)經警察機關向簡易庭提起抗告 (B)經簡易庭向普通庭提起抗告(C)案件已經確定,不得抗告 (D
【評論內容】
聲明異議有理由 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簡易庭以裁定為之)
聲明異議無理由 (簡易庭以裁定駁回)